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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设计与更新不能“喜新厌旧”


来源:建筑设计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9-09-11 11:14:41     点击率:10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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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喜新厌旧”这个成语,大多数是指变异思迁。

建筑设计与城市更新中,也存在“喜新厌旧”的问题,中国的城市与乡村建设中的建筑形态,都在这种“喜新厌旧”的审美需求下快速的迭代变化着,在变化中存在着对历史建筑形态与文化的“厌弃”,在短短的几年城市发展中,根本就找不到过去城市建筑形态的“影子”,我们的城市发展脉络是割断的,各个历史阶段的建筑形态没有保留下来。

近些年来,我国加快了城市化进程,同时,大力发展特色小镇、乡村振兴等旅游项目。我们的发展模式似乎总是和“拆”与“迁”分不开。为了新设计的项目,全盘拆掉旧建筑,迁走旧居民,拆除了旧的历史遗留,迁走了人的生活“风貌”,因此,城市与乡村的高速发展,使得离开家乡20年以上的游子,找不到回家的感觉。因此,城市建筑民居生态与文化生态是一个整体系统,如果要改造,应该从全方位思考进行改造,而不是仅仅从建筑形式与规划目标为依据。文化生态与历史文脉是存在于旧的建筑形态其中的,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城市“肌理”。没有地域文化的肌理,城市规划就没有生命力。

“喜新厌旧”的恶习不能在城市建筑设计与乡村小镇的设计上体现,我们应该“喜新不厌旧”或者“喜旧不厌新”的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。在一个项目设计论证过程中,不能片面的进行建筑专业的设计,而是应该将建筑、人文、环境、地域、经济、历史综合在一起思考,提出“发展”与“继承”的有效平衡性设计,而不是粗暴的以“创新”为目标的设计。